□晚报记者 李瑞才 实习生 王杏
本报讯 “河南不是搭上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便车了吗?我市什么时间能换购啊?都有什么产品和型号啊?……”自今年6月初本报发布我市也将享受家电以旧换新新政后,近一个月来,陆续接到了许多咨询换购政策的电话。昨日,记者从商务部门了解到,河南省的家电以旧换新方案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本月12日正式出台,5类家电的补贴最高限额也同时公布,全省家电销售企业的招标工作也已于本月13日同步启动。
市民具体在换购家电产品时应该怎么走?商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细则要求,我市的家电以旧换新开始后,消费者须通过网络或电话提出交售旧家电,然后中标回收企业上门收购旧家电,并向消费者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新凭证。消费者到中标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可凭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从销售企业领取补贴。家电销售企业按照新家电销售价减去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
这位负责人称, 家电以旧换新的财政补贴包括家电补贴、运费补贴及拆解处理补贴。凡在我省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或具有我省户籍的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废弃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回收企业,并到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可享受家电补贴。补贴标准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最高限额为电视机每台400元、电冰箱每台300元、洗衣机每台250元、空调每台350元、电脑每台400元。 家电以旧换新的实施时间将从即日起持续到2011年12月31日。中标的销售企业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