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到期
超市可以单方违约吗
鹿邑县谷阳办事处苑先生:我是一名下岗工人,现在鹿邑县城一家超市租赁摊位做化妆品生意。一个月前,我和超市刚续签了合同,又上了7万元的货。前几天超市突然通知我,让我无条件撤出,说是总公司的客户看中了我的摊位,那个客户跟总公司也签有合同。而我刚续签的合同只是报给了总公司,并没有正式批准。请问,合同没有到期,超市可以单方违约吗?
鹿邑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林鑫:你和超市方既然续签了租赁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超市单方以该合同没有经过总公司批准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是错误的。因为你们之间的合同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所以,超市单方让你撤出,就意味着超市单方违约,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你有两种途径选择:一是你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二是按解除合同办理,你可请求赔偿损失。如果超市不同意赔偿你的损失,你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晚报记者 侯国防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