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办记者 朱海龙
求助者王女士:我和丈夫长期感情不和,丈夫在外和其他女人同居,经常对我暴力殴打,我一天也不能熬了,如果我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会吃亏吗?请《海龙帮办》栏目记者帮助解决疑问。
昨天,帮办记者咨询了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李中海主任律师,他认为王女士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应当支持王女士的离婚诉求,理由是:据王女士所述,他们的夫妻感情长期不和,现已完全破裂,且现已无和好可能,目前他们的夫妻感情状况已经符合离婚的法定标准及完全达到判离的条件。
李中海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或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在财产的处理上,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双方各自所有的财物,原则上归个人所有。因此,不存在提出离婚的一方要在财产分割上吃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