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海龙 文/图
本报讯 “我上哪儿去,总感觉被‘第三只眼’盯着。”连日来,周口唐人神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的业务员王鹏(化名)有些犯愁,自从本月公司将他和部分员工的手机GPS(定位)后,他心理负担不断加重,总担心个人空间和隐私被侵犯。昨日,该公司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此举是为了掌握员工的工作动向,也是为了员工的安全。
员工投诉
不接受定位将丢饭碗
王鹏说,从本月初开始,公司突然开会通知,要对公司部分员工的手机进行定位,目的是更好地科学管理。和他一样被公司定位的有30多个,如果不愿接受定位,就要面临辞职选择。因担心丢饭碗,大家都无奈地接受。
“当时公司给定位服务的员工发了一条信息,如果不立即回复同意,公司行政部就会打电话催促。”王鹏说,打电话也是命令的口吻。记者从王鹏手机上看到,接收定位信息是:“尊敬的客户,周口唐人神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集团订购了河南位讯通业务,该集团将在特定时间定位您的地理位置,同意回复Y,不同意回复N。”
“俗话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我们既然选择了业务员岗位,肯定会全力把业绩做到最好。”王鹏说,手机定位无非是像追踪器一样,监视着员工,这属于公司的信任危机。
“你上班了吗?怎么在一个位置不动……”这几天,王鹏天天接到公司打电话的质问。“晚上回到家,只要一想到手机,就觉得自己无处藏身。”王鹏一脸苦笑,为了饭碗,只能眼睁睁看着被公司监视。
“公司说只是工作时间内对手机定位,然而,手机是24小时开机,工作以外的时间会不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定位?”还有一些被定位员工担心,如果发生损害隐私的情况,怎么办?
公司解释
了解员工动向也为员工的安全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周口市区淮河路的周口唐人神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在一楼一间办公室内,记者见到该公司一位符姓经理。符经理称,定位信息是由电信部门提供,这样做是为了掌握员工的工作动向,还可知晓员工外出后的安全事宜,定位时间在工作时间内,不存在侵犯隐私。“员工被公司定位的有很多,我们附近一些企业早就实行了,要是不合法,电信部门推出这个‘定位服务’早就被禁止了。”符经理说,手机卡都是公司发的,也补助话费,目前公司主要对部分不在公司办公的员工定位。
记者询问符经理,员工是否都是自愿被定位,符经理回答:“自愿的。”
律师说法
须经员工同意否则涉嫌侵犯隐私
据律师李中海介绍,企业用手机定位监控员工是个新鲜事物,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这种做法作出界定。企业利用“手机定位”对员工进行管理,是随着科技进步出现的新问题,如果运用到企业管理、运输调配等方面,密切企业和员工的关系,有值得肯定之处,但如何科学有效又不失人文关怀地利用高科技手段加强管理,值得探讨。
“手机定位”的原则是“自愿”在先,用户必须同意开通这种功能,才能进行“定位”。如果私自对他人手机进行定位,没有涉及犯罪,便没有触犯刑法,只能在民法空间内进行处理,主要是涉及“个人隐私权”问题。
公司若因过失或故意造成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开,且给员工造成损害,应当认定为侵犯隐私。若在非工作时间对员工进行监控,也涉嫌侵犯隐私。
此外,用手机定位监控员工是一种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若未经员工同意监控,无论是否造成后果,都涉嫌侵犯隐私。若利用企业的强势地位迫使员工同意被监控,则涉嫌侵犯员工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