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
坚持正确创作方向,推出更多艺术精品。文学、戏剧、书法、美术、杂技、曲艺、音乐、舞蹈、摄影、电影、电视以及民间文艺、群众文艺等各领域文艺工作者要积极投身到讴歌时代和人民的文艺创造活动中,在“富民强市新跨越”的生动实践中汲取鲜活素材、提炼时代主题,创作生产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认真组织好文艺创作“五个一工程”、重点文艺作品扶持工程,鼓励原创和现实题材作品。实施文化艺术精品工程,对“周口作家群”、“周口杂技”、“周口书画”、“周口戏剧”等体现国家水准、具有地方特色、影响重大的文化艺术,实行专题论证、重点支持。
牢牢把握正确导向,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进一步发挥周口日报、市电台、市电视台等宣传主阵地作用,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等资源,宣传党的主张,推进政务公开,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选题策划和组织协调,全方位展示周口新形象。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掌握话语权,赢得主动权,有效掌控舆论。深入持久开展“三项学习教育”和“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队伍。
发展健康网络文化,加强网络法制建设。认真贯彻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的建设和管理。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培育文明理性网络环境。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推动文明办网,不为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依法惩处传播有害信息行为,严厉打击网络文化违法犯罪。加大网吧管理力度,坚决取缔“黑网吧”。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充分发挥互联网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作用,提高网络问政的水平。
健全考评体系,激励文化精品生产。坚持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标准,形成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相统一的文化产品考评体系。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奖机制,改进评奖办法,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优秀作品的创作、推广和奖励,进一步做好“五个一工程”奖、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好新闻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文化精品的奖励、表彰工作,激励文化工作者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文化精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三)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加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免费向社会开放服务。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打造“周末一元剧场”、“新年交响音乐会”等公益性文化品牌。加强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加强基层文化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服务功能。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
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提高先进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加强周口日报、市电台、市电视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采编、发行、播发系统,加快数字化转型,扩大有效覆盖面。建成周口广播电视多功能发射塔和多功能演播中心,建成周口市新华书店图书大厦。加强中华龙都网等重点新闻网站建设,建设发展市级网络电视台、手机电视频道、移动多媒体电视。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数字化整体转换,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创新业务形态,发挥各类信息网络设施的文化传播作用,实现互联互通,有序运行。
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加强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推进新农村阅报栏建设,逐步推进农家书屋数字化阅读。做好党报党刊在农村的发行和赠阅。推动电影院线、演出院线向基层延伸,支持演艺团体深入基层、农村演出。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经常化。建立城乡联动机制,把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单位基本指标。
(四)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建设特色文化城市
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以文化资源开发、文化产品经营、文化设施利用为主要形式,积极发展文化旅游、工艺美术、文艺演出、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广告会展、休闲娱乐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坚持走集约化发展道路,优化产业布局,发展产业集群。以周家口明清历史文化传承创新为核心,规划建设关帝庙文化休闲产业园区和沙颍河文化休闲风光带。创建省级淮阳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以太昊陵、龙湖、淮阳古城为核心,规划建设淮阳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以老子文化为核心,规划建设鹿邑老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形成“三点一线”文化中心布局。规划并创建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广电产业园、报业财富中心、淮阳陈楚文化创意园、沈丘中华槐园等,以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引领和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升我市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挖掘整合文化资源,培育周口特色文化,建设“一区三圣地”。努力建设“一区三圣地”(华夏历史文化传承创新区的核心区,羲皇故都、朝祖圣地,老子故里、道家圣地,万姓同根、根脉圣地),实现由文化旅游资源大市向文化旅游产业强市的跨越。弘扬根亲文化,举办中华姓氏文化节、国际老子文化节,建设中华姓氏博物馆和淮阳陈氏、太康谢氏、鹿邑李氏纪念地。组织引导好太昊陵庙会、老子生日庙会、女娲城庙会、关帝庙庙会。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举办好“中原古韵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加强汝阳刘笔业、泥泥狗、布老虎、张氏泥塑、尾毛工艺品等开发利用。发展文化创意,开发以伏羲、女娲、神农为主干的神话资源。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吉鸿昌故居、袁世凯故居、李鸣钟故居、大程书院、叶氏庄园、太康黉学、南顿古城、寿圣寺塔、郸城中原民俗园等名胜古迹。组织好周口美食节、淮阳荷花节、商水葡萄节、西华桃花节、逍遥胡辣汤节、扶沟蔬菜交易会等系列活动。加大对地方特色文化产品的扶持力度,依托丰富的地方民间工艺资源、民间艺术资源和民俗文化资源,不断提升特色文化的独特魅力,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培育一批国家和省级知名文化品牌,形成具有周口特色的文化产品集群。
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构建文化产业的信息交流、公共技术服务、投融资、生活保障服务、宣传展示、知识产权保护等平台,为文化产业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服务。积极参加(举办)全省、全国性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推介交易会,加大文化资源、文化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推动文化产业与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相关产业文化含量。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增强文化产业创新能力。积极推动文化与旅游相结合,以文化壮大、提升旅游,以旅游弘扬、传播文化,发挥旅游对文化消费的促进作用。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提高文化消费水平,增加文化消费总量。全市文化产业保持快速增长,形成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富有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
(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改革发展动力
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组建周口日报报业集团,扎实推进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局合并组建工作,推进电台、电视台合并,推进国有文艺院团和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培育合格市场主体。着眼于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全面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服务规范,加强绩效评估考核。支持省越调剧团的改革发展。
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健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净化文化市场。运用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市场要素,发展文化资产和艺术品交易,培育重点文化流通企业,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健全中介机构。积极组织开展和参与文化交流,进行文化项目合作,发挥政府、文化企业、文化机构的作用,推介周口文化,展示周口形象,增强周口的影响力。
(六)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文化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加强高素质文化队伍建设,造就高层次领军人物。精心实施全市宣传文化“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文化领域各方面领军人物和学科带头人。加强专业文化工作者队伍、文化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深化职称评审改革,建立文化人才引进和使用的“绿色通道”,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创造有利的制度环境。注重发现和培养社会文化人才,对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同等对待。文化工作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努力追求德艺双馨。制定和完善文化人才奖励制度,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文化工作者。
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落实基层文化人才待遇。认真落实市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市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市、区)委宣传部门要建立健全理论宣传、新闻宣传、文艺宣传、社会宣传、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发展、网络宣传、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机构;乡镇配备党委宣传委员、宣传文化干事和综合文化中心(站)工作人员;行政村设置宣传文化管理员。比较大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增加1至2名编制,城镇社区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开展社会宣传文化服务工作。落实基层宣传文化工作人员政治经济待遇。挖掘和培养扎根基层的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鼓励和扶持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发挥作用。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才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
三、加强领导,提高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科学化水平
摆上重要位置,负起政治责任。加快文化强市建设关键在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健全领导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把握文化发展规律,增强领导文化建设本领。深入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文化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定期研究文化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文化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制定文化改革发展目标,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选好配强文化领域各级领导班子,把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理论水平高、熟悉文化工作、善于驾驭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局面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县(市、区)委宣传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宣传文化系统干部的管理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敬畏文化、学习文化、振兴文化、服务文化,加强文化理论学习和文化问题研究,提升文化素养,成为领导文化建设的行家里手。把文化建设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体系。做好文化领域知识分子工作,同知识分子特别是有影响的代表人士交朋友,把广大知识分子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加大财政投入,提供政策保障。提高文化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确保公共财政每年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加大对农村基层文化建设的投入,市、县两级财政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保证一定数量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级文化建设。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提高各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的比重,落实鼓励社会资金捐赠支持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创新文化投资机制,拓宽文化投资渠道,鼓励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向文化领域流动。制定和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措施,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5年。保障土地需求,文化建设用地纳入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重点文化项目建设用地予以优先保证。强化税收支持,确保文化企业享受到国家现行的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文化产业信用担保和文化类无形资产评估、质押和交易制度。鼓励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文化产业园区比照享受同级产业集聚区的优惠政策。支持各类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文化建设,在各项建设规费减免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健全领导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建立健全文化改革发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者服务、舆情信息、新闻阅评等专门工作机构。文化领域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文化建设主力军作用,督查落实文化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发展改革、教育、卫生、科技、财政、人社、编制、国土、环保、建设、商业、税务、工商、统计、金融等与文化建设密切相关的部门,要在政策、财力、物力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人大要加强文化工作法制建设,强化文化工作执法和监督。政协要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积极建言献策,提供智力支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动员和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文化建设。文联、社科联、记协等文化领域人民团体要创新管理体制、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履行联系协调服务职能,加强行业自律,依法维护文化工作者的权益。积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搭建公益文化活动平台,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文化建设工作督察制度、文化建设工作目标考评制度、文化产业项目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述学督导制度,保证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