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洪侠先生的《书情书色二集》是在书店翻了觉得喜欢买的。回来上网一查,用胡先生自己的话说——其“兄长”《书情书色》在网上书店还有,于是顺手下单。两三天后,《书情书色二集》读完,《书情书色》刚好送来。两本书这么连着读下来,却觉得:这两本从书名装帧体例都一脉相承的书是兄弟没错,然而却是两位个性大相径庭的兄弟。
两本书都是笔记体书话,记录着那些或痴或狂的读书爱书藏书之人的故事。《书情书色》主要写的是欧美和我国老一代藏书家的故事,《书情书色二集》则把目光放到了当代,特别是深沪港三地的新一代藏书家——包括胡先生自己。
因此《书情书色二集》是一本处处可见作者本人影子的书:海内外的访书见闻,得书的狂喜和失之交臂的憾恨,与其他藏书家酒酣之际谈书那带着酒意的书香,看到一本已经买过的书沦落书摊,不惜重复购买以“救风尘”的痴心……读来处处亲切。而上集《书情书色》的绝大部分篇幅里,作者却披上了哈利波特的隐身斗篷——读者几乎难以觉察到他的存在。
这很难说孰优孰劣,两种风格的作家都不乏其人,两种风格都有人喜欢。有人专注于从书中获取知识、信息和事实,其他一切都视为浪费。另一些读者喜欢看带着红尘烟火气的生命体验,看一本书,就像也过了作者的那半辈子。而同一作者同一系列的上下集风格如此迥异,倒不多见。两本书读下来想起一个问题:作品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作者?
首先想起的自然是“文如其人”的老话,老话有老话的道理。一个人说一句谎话也许不难,而有系统有逻辑地把自己不相信的观点罗织成文,说几千几万字谎话,不说不可能,至少是一个艰难得多也痛苦得多的过程。因此除去一些极为特殊的历史时期,创作者提起笔来却满纸违心之言的时候毕竟罕见。
说起来,在心灵的层面了解一个人,是一段何其莫测的旅程。一路上会遇到黄砖路还是黑森林,桃花岛抑或恶人谷,甚至是把整艘船瞬间吞噬不留痕迹的百慕大……全凭运气。而通过作品了解作者,应该会更准确一些,也全面一些。
在某个层面上,一个创作者的作品,才是其人最靠得住的自传。如果读得懂,即使并非三毛那样的自传体文字,字里行间也精准记录着一个创作者每个阶段所相信、关注和喜爱的一切。而随着时间流逝还能读出:相信的有时会疑惑,关注的变得漠然,而喜爱还是喜爱,只不过不再是当初的对象。另一方面,作者会变,但作品像照片一样留住了一去不返的初心。就比如,提笔写下“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永远是凝固在时间切片中的、那个为信仰毫不犹疑从容赴死的少年,不因其后的任何事改变。
关于作者和作品的关系,钱钟书老先生的比喻自然最为著名: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这下蛋的母鸡呢?年岁愈长,才愈懂得:钱老的话是对的,不能更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