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东一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公安部督办的“2011·11·29”特大拐卖儿童案件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西华县落网。
2012年7月2日,按照公安部整体部署,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具体指挥下,西华县公安局召开了“ 2011·11·29”特大拐卖儿童案西华县侦查抓捕工作专题会议,并制订了严密的抓捕方案。
当日22时10分左右,抓捕小组兵分3路在西华县城关镇气象村,逍遥镇的固西、固东村同时实施抓捕,成功将抓捕对象李军(化名)、李华(化名)、李小东(化名)抓获。
经讯问,李军、李小东二人系河北到云南的大巴客车司机,李华系客车服务人员,李军、李华二人承认有女性带儿童、婴儿乘坐过其所开的客车,但二人均不涉嫌该特大拐卖儿童案,遂将二人释放。李小东交代其云南籍女友姜娟(化名)于 2011 年七八月份曾多次带婴儿乘坐其开的客车,且姜娟后来告诉李小东其所带的婴儿就是被拐卖的对象。经进一步讯问李小东,专案组民警获悉:姜娟即将由云南来河南找李小东。获此信息后,专案组民警连夜赶到郑州,在郑州警方的配合下将姜娟抓获,现李小东、姜娟在进一步讯问中。
据了解,“2011·11·29”特大拐卖儿童案案发后,公安部转战河南、山东、江西、湖南、广东、广西、云南等全国十多个省,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800余人,解救被拐卖儿童181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相关链接:我国法律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给予了最严厉的打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将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对收买被拐骗的妇女、儿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线索提供 徐亚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