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财政部7月11日发布《关于201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报告指出,2011年,中央“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3.64亿元。同时,报告指出,将统筹协调、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其中省级政府在两年内公开“三公经费”。
报告指出,汇总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93.64亿元。其中,出国(境)经费19.77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59.15亿元,公务接待费14.72亿元。
汇总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899.7亿元,比上年增长1.42%。
此外,报告指出,将统筹协调、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国务院部门和单位,公开全部预算收支表格并细化到款级科目,有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中央部门要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并公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省级政府在两年内公开“三公经费”。积极推进地方财政预决算、基层财政专项支出等公开工作。 (姚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