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在老家,乡亲们吃饭时喜欢端着饭碗凑饭场。乡村的饭场一般在十字路口,随便用扫帚把草棍、鸡粪、浮土一扫,就是一张巨大的饭桌。碗是那种粗瓷大海碗,口径大得有点像盆,但稳重厚实,有点裂纹或豁口也不碍事。乡亲们啃着玉米饼子东扯西拉,等菜吃完了汤也凉了,就捧着大碗大口地喝汤,呼呼噜噜发出地动山摇的声音,不一会儿一碗汤就见底了。间或会有一口浓痰或一把鼻涕被旁若无人地钉在地上,然后用鞋底蹭上几蹭。吃完饭后,饭场上肮脏不堪,一片狼藉。
外出读书后,看到城市人盛饭都是用很小很精致的细花瓷碗,吃饭细嚼慢咽,说话轻声细语,显得很优雅,很有教养,不禁为老家乡亲们的粗俗微微脸红。后来看到一篇文章,说“文革”中有一家道中落的知识分子家庭,由于政治运动家境贫困,饭菜简单,但每次吃饭时,都要在餐桌上铺上洁白的桌布,就更感到乡亲们粗俗不堪了。
再后来,从报刊上了解到外国政府救济穷人面包、黄油,就感觉不可思议,都穷到那地步了,还要吃面包。因为潜意识里认为面包是奢侈品,至少在我童年时是这样。阿富汗战争爆发后,中国援助阿富汗难民大批包括茶叶在内的物资。我甚至有些愤怒:嗬,都成难民了,还有闲情喝茶,茶能填饱肚子吗?因为在我们老家,喝“茶”就是喝白开水。这老外真是宁饿肚子不舍面子。前几天看了一张照片,一位俄罗斯贫民在进餐,她面前的桌子上,杯盏盘碟刀叉摆放井然有序,甚至还有一杯咖啡。于是觉得在贫困中仍不失风度和尊严的外国人很优雅,非国人所能及。连外国乞丐乞讨时都衣冠楚楚,西装革履,脖子上夹着小提琴演奏世界名曲,而中国的乞丐则伸着肮脏的手赤裸裸地哀求“可怜可怜吧……”唉!总之,比较起来,国人太粗俗,没有外国人优雅。
随着学识的增长,逐渐认识到并不是那么回事。外国的面包也并不都那么可口,一些粗硬的黑面包也并不比玉米饼子好吃;阿富汗人爱喝茶是他们的生活习惯所致,就和老家人喜欢喝白开水一样,和优雅没什么瓜葛;而中国也有乞丐提着二胡沿街乞讨,拉的曲调还颇有阿炳遗风……心里平衡了些。忽又想起小时候家里曾有一套小巧的杯碟,因为实在太小,盛菜夹不了两筷子,倒茶喝不了两口,被奶奶用来喂猫了,碟子盛食,杯子盛水,倒也物尽其用。呵呵,我家的猫都如此优雅。心中不禁释然:披着华丽外衣的优雅也不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