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张绪才 图/朱慧卿
市环保局推区环保局、区环保局推区建委、区建委又推回区环保局……据媒体报道,近日,重庆“龙湖源著”业主认为所购商品房噪音过大,不符合交房要求,希望能查阅该楼盘的环境验收报告或委托权威部门重新检测噪音。然而,业主们被“推”了三个部门,却都被告知“不归我管”。
“不归我管”并非个例,近些年来它的“出镜率”并不低,矿山安全出了问题,有的部门说“不归我管”,医药食品安全出了问题有的部门说“不归我管”,等等,让人听得发腻。最典型的“不归我管”当数前年的沈阳“毒豆芽”事件。“毒豆芽”事件发生后,在沈阳市打假办会同公安、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时,各个职能部门各抒己见均称“不归我管”,并阐述了各自的理由。有的还拿出了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让一个“毒豆芽”像足球场上的足球一样,被你踢来我踢去。
其实,“不归我管”,并不意味着某一事真的就不归这个部门管。之所以有“不归我管”,无非是为了把相关责任和问题像皮球一样踢出去,让别的部门来承担相关责任,使本部门在某一事件中成为毫不相干的局外人。说到底,是不作为、不负责任的表现。而这种表现,损害的不仅是部门形象,也损害了政府在公众中的公信力,进而影响“美丽中国”、“幸福中国”建设进程。
改变“不归我管”的坏习气,一是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或“专龙治水”,“一条龙”或只有“专龙”,就没有了“踢皮球”对手,还再和谁来“踢皮球”?二是变责任“模糊”为责任明确,并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一责到底,失责问责,这样就没有“踢皮球”的平台。当没有了“踢皮球”平台,“不归我管”就会慢慢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