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
小知识
公民献血时是无偿的,而在医院用血时却要交费,既有偿使用。这是让社会公众疑惑不解的一个问题,直接影响到公民无偿献血的积极性。要解答这个问题,需从两方面认识。
1.我国尚未建立全民免费用血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在确立无偿献血制度的同时,并没有建立全民免费用血制度,公民临床用血时要交付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仅仅规定了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临床用血时免交或减交上述费用,这是为了鼓励公民参加无偿献血而建立的用血优惠措施。因此,公民临床用血费用上存在两种情况:其一,对没有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临床用血时要先交费,出院后再到血站报销。同时,各地对报销对象、报销标准等优惠政策规定不一,给献血者及亲属用血带来不便,需要完善。因此,在我国尚未建立全民免费用血制度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在宣传上提出“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口号是欠妥的。
2.我国实行成本收费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捐献的血液不得买卖,只能用于临床。这表明血液本身是无价的,无偿的。但无偿献血者的血液不可能直接输到患者身上,而要通过采集、制备、分离、储存、检验等多个环节才能供应到医院,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是临床用血要收取的费用,是有偿的。实行成本收费制,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就连发达国家也实行成本收费制。(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