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史书杰 通讯员 胡小兵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保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使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报销工作更方便,贯彻落实《河南省卫计委关于做好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临床用血报销工作的通知》,我市无偿献血直报工作正式启动。
12月1日起,我市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属出院时,拿着用血发票及身份证明等证件,就可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设置输血科(供血库)的医疗机构直接报销。
报销血费有点“烦”
据了解,以往无偿献血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和配偶)用血后,需要到市中心血站或献血车上报销费用,手续繁琐。尤其是各县市的无偿献血者报销费用,需要到市区或等待献血车到当地采血时,才能办理手续。
尽管近年来,市中心血站已经不断简化以往的用血报销程序,由原来在中心血站坐等献血者上门,改为每月定期到各县市主动报销,但仍有许多献血者反映,报销的手续相对繁琐。“无偿献血,有偿用血”、“献血简单,用血报销繁琐”、“献血容易,报销难”作为被诟病已久的问题,需要尽快解决。
用血直接报销可实现
11月27日,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用血直报会议在我市隆重举行,各县市卫生局和医疗机构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我市中心血站有关负责人介绍,凡在我市范围内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且临床用血费用地为本辖区内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均为直报对象,报销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相关规定执行。周口市中心血站专门开发了献血者医院用血直报管理系统,患者需要报销费用时,用血医院登录该系统,通过信息查询和确认,即可直接按规定给予报销。
据介绍,无偿献血者或其直系亲属在结算医药费的同时报销血费,需持献血证、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份证、献血者和用血者关系证明,向医院申请报销。对符合报销条件的申请人,医疗机构在其出院时,从其住院费用中直接扣除可报销额度,再由血站与医院定期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