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河南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 《河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周口市公安局已将该办法正式对外公布。
据介绍,公民可以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或者其他形式向各级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吸食、注射毒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走私,非法运输、买卖易制毒化学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逃重特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等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均在举报之列。
举报受理部门为周口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禁毒大队或各县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地址在周口市川汇区永宁路中段,举报电话为110或18638096133,电子邮箱:wwjpolice@163.com。警方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漏,违者将被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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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工作成绩
近年来,我市全面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 “肃毒害、保平安”“扫毒害、创平安”“禁毒百城会战”“吸毒人员大收戒”等一系列禁毒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涉毒犯罪案件逐年下降。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市共破获各类毒品案件72起,其中缴毒千克以上案件5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2人,收缴各类毒品12.3公斤。近期由太康县公安局破获的一起特大毒品案件,当场就查获毒品海洛因365克、冰毒3000克,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全市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了“吸毒人员大收戒”活动,今年共强制戒毒339人,有力地压低了案件发案率,全市各类刑事案件发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3.29%,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了很大提升。同时,我们积极强化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建设,其中,周口三高被国家禁毒委员会评为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先进单位。
禁毒工作打算
(一)着力突出合成毒品危害宣传,特别是以青少年、社会闲散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为重点,组织开展合成毒品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加强日常性禁毒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禁毒委各成员单位,禁毒志愿者、基层社团组织等作用,持续推进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单位、进场所、进农村等基础教育活动。(二)公安机关将适时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打击制贩毒、特殊群体贩毒和易制毒品化学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特别是加大对涉枪、涉黑、涉赌毒品犯罪的打击工作力度。(三)坚持“逢制毒案件必查化学品来源、逢化学品必查流失环节”,加大易制毒化学品案件侦查经营和来源倒查力度。继续开展打击互联网涉毒易制毒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加大易制毒化学品专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听取企业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四)继续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专项行动,重点排查社会面隐性吸毒人员和吸食合成毒品人员。全面加大收戒力度,提高床位利用率,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坚持边宣传、边学习、边培训、边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
举报禁毒有奖
对于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按照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举报吸食、注射毒品的,每查获1名奖励500元;举报走私、贩卖、运输毒品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数量(毒品折算标准按照省公安厅规定)进行奖励。具体标准为:10克以下,每案奖励500元;10~100克(含100克),每案奖励2000元;100~1000克(含1000克),每案奖励5000元; 1000~10000克(含10000克),每案奖励20000元;10000克以上,每案奖励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