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也要守规矩!我市交警部门出台新规,从11月1日起,行人闯红灯将罚款10元,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或违规进入快车道的,罚款50元;非机动车驾驶人逆向行驶、闯红灯、违规停放的罚款20元,进入快车道的罚款50元。所有以上违章,均有可能被并处协助交警执勤20分钟。新规一出,引发了龙都社区里沸沸扬扬的讨论,网民们认为,好的交通文明氛围,要靠大家的共同努力来营造。
周口网友看交通新规
流氓会武术:路上执勤的交警和协管员确实非常辛苦,希望有朝一日,街上没了交通协管员,我们的市民照样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占道。
小柒:最近非机动车道不让逆行了,还真有点不习惯,想想原来左右不分确实不好,不仅不安全,还显得咱周口人没素质,早该这样了。
大眼看周口:今天上班时听交通电台广播,说是11月1日起,交警部门要对各项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处罚,有针对车辆的,也有针对行人的。呵呵,大家要小心了。希望这种从重处罚的新规能让大家的交通意识有所提高,就像前一段时间整治酒后驾车,那效果可真好!套用一句话“周口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希望在交警部门治理下,周口将保持一个畅通的交通环境。
奔放的薄荷:我们要认识到,人多、车多、路少是交通秩序不如人意的客观深层次因素,也要正视人在道路交通文明意识程度上的缺陷。从市民角度来说,应尽力改善。而管理者在过去规范创新的基础上,如果能够进一步科学规划、更加注重人性化管理、更加注重宣传和疏导,也许能促进秩序好转,提高文明程度。
猫妖米米:周口市近几年改扩建道路下了不少工夫,做了不少事情,可车行道越来越多,人行道越来越窄,规划和实施中忽略了行人路权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可能这是无奈之举,却成为交通秩序不如人意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何更好地做到规范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的有机衔接,以更加科学的方式在人性化管理中让城市交通变得更加有序,这是应当引起城市交通管理者重视的问题。
交通文明靠大家
QM: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需要便捷高效的交通环境,而交通环境也恰如一面“镜子”,折射出市民的文明程度。在全市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之际,让我们一起面对这面“镜子”扪心自问: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我们尽责了吗?
葡萄老祖:整治只是一部分,希望所有市民能自觉提高城市荣誉感,自觉改正不文明交通行为。文明交通习惯的养成还得靠你我共同的努力,请大家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
薄荷香茶:交通文明,不只关乎出行,更是一座城市整体文明和市民综合素养的缩影。
情菲得以:良好的交通文明是一座城市交通秩序的最好保证。车辆依法行车,行人依法行路,这无疑是交通文明的一部分;而交管部门及执法人员依法管理、人性执法,则是交通文明的另一部分。两部分同时“展现”在道路上,才能构成完整的交通文明。
印象周口:行人及非机动车本就应当文明行路,各行其道,如此才能有条不紊。可事实上,即使是在警察的眼皮底下,行人也会贪一时之快,大摇大摆地横穿马路,非机动车也会逆向而行或“入侵”机动车道。常常是,前方道路堵塞了,行人或骑车者就硬生生插进来,还在那里抱怨司机“是咋开车的”,如此反过来又刺激了机动车司机,进一步固化了不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恶习。可以说,在交通行为中,当我们每个人跨出文明的边界一点点,它就会带来巨大的混乱,都可能导致生命危险和安全事故。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正视一个问题:我们既然都是城市交通的主角,我们的文明细节有没有差那么一点点,从而给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增添了难度呢?
瓜哥:好的交通环境要靠大家来创造。
我的“马路故事”
沙丁猫:我上下班骑自行车,红灯是一直不闯的,也没有进过机动车道,不过却经常逆行。现在每次过路口,我都会注意走在不逆行的一边,刚开始觉得很麻烦,后来感觉,如果大家都能注意不逆行,交通确实顺畅许多。如果每个人都能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不要为了自己一点点的小方便,造成大家的不方便,其实对大家,对我们的城市,都是有好处的。
菩萨保佑:前几天上街,碰到大学生在路口发“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宣传单”,上面有“周口市民‘十不’行为规范”——“1.不随地吐痰;2.不粗言秽语;3.不在公共场所吸烟;4.不乱扔垃圾;5.不损坏花木;6.不毁坏公共设施;7.不占道经营;8.不乱搭乱建;9.不乱贴乱画;10.不乱停乱行。”走在我前面的几个中年人,接过宣传单扫上一眼,马上就扔在了地上,真是对不起人家学生的一片心。不仅仅是交通,希望大家在各个方面都能自觉起来啊。
爱有来生: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也许我们这个城市就能少一些不文明了。并且逆行真的不安全,我有教训,邻居大妈骑着三轮车送孙女上学,和一位骑电动三轮车的年轻人撞在了一起,孙女掉下车,小脑袋也挂了彩。交警来了以后认定责任在大妈,因为她是逆行,还好年轻人心肠不坏,给了点医药费,但是要是不给,法律上人家也是没错的。从此以后我们家人是不敢逆行了,现在家里老太太送儿子很认真,红灯不闯,也不逆行,小孩子也很遵守交通规则,前几天晚上回家,我见路口没车,就不想等红灯了,谁知小家伙死活不肯。谢谢交警和老师的共同努力,至少以后他上学过路口我是放心了。
雁过无痕:今天上班路上,交警发给我了一张小卡片: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90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0条、51条、57条、58条规定:1.行人闯红灯罚款5至10元;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或违规进入快车道的,罚款50元。2.非机动车驾驶员逆行行驶、闯红灯、违规停放的罚款20元;进入快车道的罚款50元。3.机动车驾驶员闯红灯、逆行、违规停车、违规调头罚款200元。
我为交通执法支一招
月落西山:我感觉协助交警执勤这个办法很好,好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在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提高了,所以有时候十块八块的他并不在乎,而协助执勤则会让他有羞辱感,顺便也能体验一下交通协管人员的辛苦,以后就不再做违反交通法规的事情了。二是有些人生活条件不好,十元八元的对他很重要,所以有了这个规定,也尽量不做违反交通法规的事情了。所以我是赞同这种方法的,呵呵,从人的心理上找战术,有钱的怕丢人,没钱的也得到教育,应该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好点子。但是话又说过来了,还是文明行车、文明走路的好!
毛毛虫:为了让交通违规者印象更深刻,可以发给他们一个大喇叭,让他们站在安全岛上大声向过往行人宣传交通法规。这样,效果一定会很好。
开心快乐就好:七一路与五一路交叉口由南往北的绿灯时间太短,当由南往北的绿灯亮时,由西往东行驶并向右转机动车的绿灯也亮。这样很多机动车就会和行人抢道,稍微慢一点的行人根本过不去,还要再等下一个绿灯。应该想办法改善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