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周口黄淮物流港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周口市黄淮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位于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原南环路)以南,宋河路以北,城市道路中原路由南至北穿越整个项目用地,市场距市区1.5km,北距106国道2.5km,紧临311国道。本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345亩,本项目分为6个功能分区,分别为物流配送区、农贸市场区、土特产区、副食品区、冷冻食品区、综合商务办公区(预留区域)。主要建设内容为:立体仓库、分拣配送中心、农贸市场交易大棚、市场信息中心办公大楼、副食土特产及冷冻食品交易用房等。
二、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周口黄淮物流港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周口市太昊路东段18号
邮 编:466000 联系人:王战胜
联系电话:0394-8318899
传 真:0394-8318899
三、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邮政编码:450004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顺河路1号
联系人:丁 飒 联系电话:0371-66309371
传 真:0371-66309366
E-mail:dingsacn@126.com
四、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把握项目主要环境问题,进行环境保护措施技术论证,确保区域环境质量要求;
2.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评价项目建设的环境合理性;
3.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以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2.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
3.环评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公众意见调查;
4.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5. 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6.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7.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六、 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一)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公示本项目,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对拟建周口黄淮物流港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环境现状的看法和建议;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比如土地利用、资源保护、大气环境改善、环境噪声等等;
5.您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请提出反对的主要理由。
(二)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并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
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天。
周口黄淮物流港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0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