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已基本完成《周口黄淮物流港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
1.项目名称:周口黄淮物流港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周口市黄淮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位于周口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该项目共分为6个功能分区,分别为物流配送区、农贸市场区、土特产区、副食品区、冷冻食品区、综合商务办公区(预留区域)。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总面积301.5亩,总建筑面积152240.86m2。项目估算总投资1333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年。
3.主要排放污染物:该项目主要排放污染物来源主要来自施工期、装修期和运营期排放污染物。主要排放污染物包括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
4.评价结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所采用的生产设备和环保工艺方案符合环保要求,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虽造成一定影响,但正常排放情况下未造成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降级,在环境可承受范围内。建设单位必须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环境影响。在此基础上,项目符合以人为本、以环境为重的发展思路,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从环境影响角度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篇章
1. 总论;2.工程分析;3.区域环境概况;4.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5.污染防治措施论证;6.厂址选择环境合理性分析;7.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分析;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9.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10.公众参与;11.评价结论与建议。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索取。
网络:公众可以从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查阅公示内容,网址:http://www.hnep.gov.cn/。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1)范围:受项目建设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①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并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1.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周口黄淮物流港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周口市太昊东路18号
邮编:466000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0394-8318899
传真:0394-8318899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邮政编码:450004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顺河路1号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371-66309367
传 真:0371-66309366
E-mail:dingsacn@126.com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0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