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卢好亮)长期以来,郸城县加强新农合资金监管,规范操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途径,真心实意为群众着想,为群众排忧解难,新农合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该县对各合作医疗定点单位严格监管,坚决杜绝挂床、借证、开大处方、超量带药等违规行为,严格费用审核,坚持网上审核与手工审核相结合,补助资料与病人参合信息相对应,查疾病诊断与治疗是否合理,看医嘱与费用清单是否一致,逐项对照,层层把关,认真审核。同时,不断探索审核技巧,总结经验,使审核流程程序化,即一查资料凭证;二看项目齐整;三核对应关系;四读病历病程;五审费用详情。
为确保基金安全,该县对县外转诊患者报补1万元以上的,做到入户审核病人,实行“三查”、“四对照”,即一查病历,二查相关手续,三查用药和病情是否相符。“四对照”是核对参合证、身份证、户口本、手术伤口和面貌身份。如遇参合农民已死亡,病人家属要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不能提供上述手续的县农合办到死者行政村进行调查,情况属实后在进行报补。对外伤或精神病患者因意外伤害或精神失常导致意外的,县农合办对患者病情进行调查,符合报补条件的进行报销。为确保报补准确率达到100%,县农合办制订了“参合农民县外转诊大额报补审核方案”,相应医院和医生承担相应责任;参合农民出院要携带规定报补的所有资料和手续到县农合办进行审核、登记;确认无误后,对外转病人使用垫付资金以现金付款方式报补,每月底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参合农民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该县对住院病人实行“一个简便”,严格“四个程序”,即对病人出院当日,简便各项程序,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完善相关手续,对参合农民的住院费用当日报补,报补资金暂由定点医院垫付,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四个程序”,即一是各定点医疗机构月底将报补参合农民的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行政村证明,完整病例,出入院证,收费发票,补偿发票,住院患者日清单或处方、住院患者大额审批书等一并交给县农合办进行审核、审验;二是县农合办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报补进行仔细审查,对比处方与电脑资料;三是县农合办在确认无误后,报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合格后拨付资金。凡资料不全,有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报补,损失由首诊医生承担,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罚;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投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纠,有纠必改。同时,开展警示教育,县检察院、监察局等单位不定期对全县26家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新农合执法监督检查,确保新农合工作安全、有序、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