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的部署,周口市完成了全市2007年10月1日—2009年10月31日期间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清查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曝光10起土地违法典型案件。
1.扶沟县杭四免烧砖厂占用耕地9.83亩;
2.淮阳县新站镇工艺品厂占用基本农田4.3亩;
3.商水县万长新学校占用基本农田7.73亩;
4.鹿邑县生铁冢乡文化站占用耕地5.1亩;
5.太康县清集乡在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占地57.88亩;
6.项城市三店乡杨学文新型墙体材料厂占用基本农田21.48亩;
7.沈丘县冯营乡张冲养牛场占用基本农田36.49亩;
8.郸城县南丰镇益海粮油有限公司占用耕地16.7亩;
9.西华县东桥公墓占用基本农田19.3亩;
10.川汇区苑东风免烧砖厂占用耕地16.77亩。
以上10起违法案件,涉及的县市要加大整改力度,限期拆除复耕。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
周 口 市 监 察局
201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