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监察厅2010年第1号监察建议书和周口市工商局2010年第1号行政处理决定书,周口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河南裕周铁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周公司)95%的原国有股权,并在周口市工商局进行了股权变更登记,裕周公司恢复为国有独资公司。凡与裕周公司有债权债务关系的自然人和法人,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持有效债权凭证到公告规定地点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债权申报地点:周口八一宾馆218房间(周口市七一路与八一路交叉口)
联系人:高先生、王女士、赵女士
联系电话:0394-8225281转1218、高先生手机13938096806、王女士手机13525722826、赵女士手机13838658816
河南裕周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债务清理清偿工作办公室
201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