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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收费等10类信息必须公开

2011-01-28 15:18:20 | 来源: 周口晚报
 

    □晚报记者 张劲松 实习生 王瑞娟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部门获悉,从今年起,各中小学都必须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学校机构职能、联系方式、收费情况及经费收支情况等都在公开之列。

  根据要求,中小学要主动公开10类信息,包括学校办学性质、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学校招生的计划、范围、对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评优奖励办法,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和学费减免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结果;学校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学校教职工招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的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教师培训等师资建设情况;学校数量较多的物资采购、基本建设与维修、房产承包与租赁等的招投标结果及实际执行情况;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学校资产和受赠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情况等。

  在信息公开的形式上,中小学要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体现及时、准确、规范的要求,优先利用学校网站。尚不具备单独设立学校网站条件的,要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网站公开信息。根据要求,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中小学开展信息公开的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中小学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等错误情形,必要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责任编辑: 孙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