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视传媒董事长李利民(新浪科技配图)
北京时间11月16日凌晨消息,华视传媒(Nasdaq:VISN)的主要股东橡树投资(Oak Investment Partners)和戈壁投资(Gobi Partners)周二致信华视传媒董事会,要求董事会另觅人选接替李利民出任华视传媒董事长。
橡树投资和戈壁投资在信中表示,华视传媒董事会需要在公司发展方向和管理层两方面都需要作出重大的改革,其中包括替换现任董事长李利民等。
以下为信件全文:
敬爱的华视传媒董事会:
如你们所知,我们两家公司都是华视传媒的主要股东,在华视传媒2010年1月收购数码媒体集团(DMG)时获得了华视传媒的股份。我们对这家公司的未来感到十分担心,认为董事会需要在公司发展方向和管理层两方面都需要作出重大的改革,其中包括替换现任董事长李利民等。
我们的观点是,最近几年以来李利民对这家公司一直都管理不善。举例而言:
* 在2008年中期,华视传媒收购了6家较小型的广告公司,这些基于“盈利能力支付计划”构建的交易在2010年7月带来了8910万美元的减损减记。
* 在收购数码媒体集团的地铁广告业务以后,华视传媒令人费解地解聘了大多数关键销售团队,而且没有提供必要的资源来成功地运作这项业务,导致了并购交易完成以后的整合失败。
* 自陈廉义于2010年8月辞去华视传媒CFO职务以来,李利民一直都没有为公司聘用一名CFO,迄今已有15个月。在华视传媒的管理团队中,没有任何其他人具备足够的专业经验来站出来质疑这些糟糕的决定。
* 在李利民管理公司的期间,华视传媒股价已经从2008年8月1日的22.38美元急剧下跌至2011年11月11日的1.52美元。
自华视传媒收购数码媒体集团以来,我们与李利民直接接触的经验提供了进一步透视华视传媒为何运作不良的机会。
如你们所知,我们两家公司——橡树投资和戈壁投资——曾对华视传媒提出起诉,这项起诉与华视传媒2009年1.6亿美元收购数码媒体集团的交易有关,我们当时指控华视传媒对两笔3000万美元付款中的第一笔故意违约(此前华视传媒支付了1亿美元的首付款)。华视传媒随后提出欺诈指控,寻求就橡树投资和戈壁投资确定的付款相关指控进行辩护。(我们认为,从一开始李利民的目的就只是避免或推迟支付6000万美元的额外收购价,而他在收购时曾同意向数码媒体集团的股东支付这两笔付款。)
在11个月以后的今年11月4日,纽约州最高法庭驳回了针对橡树投资和戈壁投资的所有欺诈指控,判决指出:“很明显,华视传媒未能维护可行的(针对橡树投资和戈壁投资的)欺诈起诉理由。”我们相信,这项判决令我们的断言变得有效,即华视传媒的诉讼对公司本身或股东来说都毫无益处。相反地,我们相信事实将会证明,华视传媒的诉讼浪费了非常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而华视传媒管理层本应将这些时间、精力和金钱用在建设公司业务上。
纽约州最高法庭还批准了数码媒体集团股东的动议,扣押3000万美元的华视传媒资产,原因是我们“已经证明,(数码媒体集团股东)指控成功的可能性要高于不成功”。最终的3000万美元付款定于2011年11月16日到账,而假设华视传媒不支付这笔款项,那么我们将请求法庭扩大扣押华视传媒的资产数量,来将这一数字包含在内。我们的损失总额超过9000万美元,计划请求法庭批准与这一数字相符合的赔偿金额。
我们想要申明一点:我们之所以向董事会提出替换李利民的要求,并非由于我们对他没有遵守华视传媒与我们达成的与收购数码媒体集团交易相关的协议感到愤怒,也并非由于我们认为他提起的诉讼被证明是一桩针对我们公司的轻浮举动,而是因为作为华视传媒的股东,我们认为在他的领导下,管理不善已经成为这家公司的“地方病”。李利民与收购数码媒体集团有关的举动就是一个例子。
我们坚定地相信,华视传媒拥有非常稳固的核心业务,在中国一线城市的地铁和公共汽车广告市场上拥有极好的基础,能在此基础上建立一项令人激动的高增长业务,这是我们在几年前同意向华视传媒出售数码媒体集团时相信合并后公司所能实现的前景。作为这项收购交易的部分内容,我们还同意接收大量的华视传媒股票。在过去两年时间里,这种前景在很大程度上未能实现,原因是华视传媒没能基于这种前景执行措施,哪怕当前中国广告市场正在旺盛增长。现在,很明显市场已经不再信任李利民对这家公司的领导——与华视传媒的营收相比,其股价在许多个月的时间里一直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明确显示投资者已经放弃了当前的管理团队。
对华视传媒董事会来说,现在已经到了采取行动来为这家公司找到新管理层的时候,(而改组管理层的行动要)从李利民开始。作为华视传媒的股东,我们相信你们必须行使作为董事会的信托责任,来阻止这家公司及其股东遭受进一步的损害。
亟盼答复。
真诚的,
橡树投资合伙人Ren Riley
戈壁投资合伙人Thomas G. Tsao
(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