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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磨一剑,她一直坚守在公诉办案一线。从检10年来,她始终保持旺盛的求知欲和强烈的使命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突出贡献。她是周小丹,现任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她先后获得“河南省十佳公诉人”“河南省优秀办案检察官”“周口市检察之星”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日前,周小丹荣获周口市人民检察院首批“检察长特别贡献奖”。
用心用情 守护公平正义
“办案得用心,对当事人得用情。”这是周小丹经常说的话。
2019年7月份,王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对夫妻死亡。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讯问过程中,周小丹从王某含糊不清的言辞中敏锐地捕捉到疑点。最终证据证明,王某系醉酒后驾车,且连续撞击两名被害人。周小丹认为,王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
案件虽然办结了,但王某无力支付赔偿款。考虑到被害人孩子和双亲面临的困境,周小丹帮助他们申请了司法救助款,用实际行动践行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尽心尽责 办好每起案件
从检10年来,周小丹练就了一身过硬的本领,获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先后办理了不少大案、难案。其中,中央督导组督办的涉黑恶犯罪组织张某某等人“5·10”专案,便是周小丹啃下的一块“硬骨头”。
2021年5月份,周口市启动由中央督导组督办的涉黑恶犯罪组织张某某等人“5·10”专案的办理程序,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周小丹受邀提前介入该案。
该案发生在1996年7月份,因时间久远,重新启动侦查变得困难重重。1000多页的材料,周小丹一一审查,整理出详细的审查报告,提出引导侦查的意见,在法定期限内,最大程度地固定、完善了证据。在审查起诉阶段,她精心制作审查报告、汇报报告、起诉书等。
2021年11月份,该案开庭审理。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及量刑意见,3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4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21年11月4日,《人民日报》刊登《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一文,对该案的成功办理予以报道。
深挖细查 挽回巨额国家损失
2019年年初,周小丹在办理刘某某受贿54万元一案时,发现刘某某可能涉嫌收受多家私立医院的财物,该案可能还遗漏其他受贿犯罪事实尚未查清。周小丹积极与监察机关沟通,建议就刘某某可能涉嫌的其他犯罪事实开展补充调查工作。
调查期间,因为案件牵涉到的人和单位众多,周小丹承受着很大的压力,有人说她爱出风头,有人说她多管闲事,但她内心对正义的执着坚守,给了她坚持深挖犯罪的力量。
通过开展补充调查工作,该案从一个单一的受贿案,变成了涉案人员超过20人的窝案、串案。最终被告人刘某某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其他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2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此案的成功办理,不仅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而且带动周边县市在医保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0年12月份,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精品案件。
尽职尽责 守好群众的“钱袋子”
近年来,以“美丽乡村建设”“乡村经济振兴”为幌子的虚假工程类合同诈骗案多发频发。“这类犯罪案件侦查较难,我们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守好群众的‘钱袋子’。”周小丹说。
2023年8月份,郸城县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合同诈骗案件。周小丹提前介入此案,与办案民警一起,多次进行分析研判,并给出详细的侦查意见。该案庭审中,面对被告人和辩护人的百般刁难及无罪辩护,周小丹均给予合情合理合法的答辩。最终,被告人认罪认罚,并供出多名同案犯。
十年磨砺,丹心依旧。今后,周小丹将继续以无悔青春铸就检魂、以满怀赤诚守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