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艳华)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坚决抵制损害经营主体权益、破坏营商环境的不良行为。连日来,我市积极响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学习《办法》内容,并制定了配套落实举措。
“《办法》的出台,将有效提升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质效,对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等具有重要意义。”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以此为契机,健全案件跟踪问效机制、典型案例通报机制、线索移交机制、联动办案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规范投诉举报处置时限和程序,切实为经营主体排忧解难,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护航周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为切实解决营商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各类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自2021年开始,我市以营商环境提升为目标,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广开渠道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和邮箱地址,抽调各单位专业人员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受理、处理、回复、回访。2023年,我市出台《周口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营商环境投诉中心,最大程度整合营商环境相关的投诉举报受理职能,统筹负责处理各类经营主体投诉举报工作。自该中心成立以来,通过省投诉举报平台、工商联诉求响应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平台及邮件、来访、8212345来电等途径,共收到投诉举报线索201件,为经营主体追回欠款3288万元。②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