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雷雨
本报讯 近日,西华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将83763.49元赔偿款送到申请执行人家中,该案圆满执结。
2023年8月,杨某英驾驶两轮电动车在行驶中与驾驶两轮电动车的杨某勤发生碰撞,经当地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杨某勤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杨某英将杨某勤诉至西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勤需赔付杨某英各项损失共计83763.49元。
判决生效后,杨某英多次向杨某勤索要赔偿款,可迟迟得不到杨某勤的回应,无奈之下,杨某英向西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袁迎闯反复向杨某勤陈明利害,告诉其拒不履行判决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杨某勤承诺在半个月内凑齐赔偿款。2024年8月6日,杨某勤将准备好的赔偿款带到了法院。
因杨某英行动不便,袁迎闯在确认赔偿款数额后前往杨某英家中,将赔偿款送到杨某英手中。接过赔偿款,坐在轮椅上的杨某英用颤抖的声音向承办法官连连道谢。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