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艳)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市将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今年我市农村低保人数将由原来占农业人口的3.3%扩大到4.5%。
2006年,我市出台了《周口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几年来,全市农村低保工作不断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已由2006年的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截至2008年底,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35573户、325996人,共发放低保资金17460.39万元。2009年第一季度全市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901.96万元,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足额发放到位。从2006年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7亿元。
据了解,我市将把部分残疾人、艾滋病患者、子女无能力赡养的老人、孤儿等困难人群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并将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提标、复核、分类、扩面等工作任务,使我市农村低保基本上实现应保尽保。届时,全市农村低保人数将达到44万余人。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农村低保工作所面向的困难群众类型多样,情况复杂,工作繁琐,为了防止漏保、误保问题的发生,我市民政部门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力求公平、公正、公开,逐步完善并形成了申请、受理、审批、管理、公示等一整套严密的程序,并在各乡镇和村委会张贴审批流程图,使工作人员有章可循,使群众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