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市工商局川汇分局工作人员在周口市区五一路一家超市向销售人员宣讲《食品安全法》。当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该局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深入经营场所向商户和消费者散发材料,宣讲新的法律条款并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晚报记者 朱海龙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