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侯国防
本报讯 鹿邑农民樊某冒充民政工作人员,以帮人找工作、办理低保等为借口,诈骗多名村民钱财两万多元。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樊某有期徒刑两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43岁的樊某是鹿邑县辛集镇农民。去年4月,樊某听一位朋友说民政部门的干部可以给人办理低保和残疾证等消息后,便打起了冒充民政工作人员捞一把的主意。之后,樊某分别在鹿邑县玄武镇和淮阳县四通镇租房居住,对外声称自己是一名民政干部,能帮人找工作以及办理低保和残疾证。不久,他先后骗取了李某、刘某、杨某等6名村民的信任,向他们收取了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所谓“活动经费”。钱财得手后,樊某携款潜逃玩起了“人间蒸发”。李某等人发现受骗后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民警仅用3天时间就将樊某抓获。后经公安机关查明,樊某共骗取6名村民钱财两万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樊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给他人找工作、办证件为借口,多次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线索提供 李森 田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