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修订后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12月1日起开始执行。其中最明显的变化是车票改签,涉及普通车和动车。
新规要求,普通列车火车票改签须在开车前办理。也就是说,如果乘客赶不上普通列车,车票将作废。只有特殊情况,比如因病等情况,并持有医院证明,在站长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火车票改签手续。
对于动车车票,新规要求,持动车组列车车票的乘客改乘当日其他动车组列车时,不受开车后2小时内限制。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赶上动车组列车的话,车票并不作废,还可以去办理改签手续。
网友称新规制造不平等
有关火车票改签的新规公布后,引来众多质疑。有人认为,“这项新规人为划分普通列车乘客与动车乘客的不平等地位。”
中消协消费投诉部副主任邱建国称,乘客与铁路部门在法律上应实现权利和义务对等。乘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时,过时不改签,受到了损失。但铁路列车晚点,却没有相应补偿,显然不合理。“误票不改签”属于“格式条款”,也就是说,铁路部门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乘客协商,使乘客利益受到侵犯。列车晚点乘客有权要求补偿。
对于质疑,铁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于近日回应。
■ 律师说法
动车票普通票应一视同仁
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曹志存律师称,由于乘客是预先支付车票款,没有人会花钱买票后还故意晚点。乘客赶不上火车也有不可抗力性。而铁路部门面对乘客是一对多的关系,应允许乘客受到意外事件干扰时,在晚点后予以改签。除非铁道部门保证不因任何意外影响乘客出行,乘客也就不会要求晚点后改签,双方在权利义务上是对等的。
“动车组晚点改签的特权,则更加不公平。”曹志存说,铁路部门作为公用事业单位,全民纳税行业,对任何购票乘客都应该平等。不能“嫌贫爱富”,动车票与普通票应一视同仁。
■ 网友声音
只许火车晚点 不许乘客迟到?
对于火车票改签新规,部分网友认为是霸王条款。“既然我们耽搁了,火车票作废,那么火车晚点2小时的话,他们是不是应该给我们退票并补偿?”昨日,天涯网友jsj7628在帖子中称。
网友魔力海表示,乘客没赶上车,车票就作废,可是乘客提前到了车站车晚点了,却不见铁路部门给予补偿。这么看来,延误火车票作废就是霸王条款。
“只许你遇到不可抗力的晚点,就不许我遇到不可抗力的迟到了?”网友“零食供应商业”认为,铁路部门在晚点情况下,除给予合理解释外,应予乘客相应赔偿。(新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