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东一 文/图
本报讯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即:斑马线)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法规这样规定,但现实生活中,当车与人在斑马线上“相逢”时,司机会不会减速礼让呢?6月20日,市交警支队开展“文明交通,让城市生活更美好”系列活动之一的“车让人 礼让斑马线”教育活动。记者在周口市区一路口蹲点发现,多数司机不减速礼让行人,一上午仅有三名司机让行。
主办:周口市公安交警支队
1.
多是人让车 少见车让人
6月20日9时许,记者来到市区交通大道与六一路交叉口。这个路口没有红绿灯只有斑马线。
交通大道是周口市中心城区的主干道,车流量大且车速普遍较快。记者看到,车辆经过这个路口的斑马线时,多数是直接通过,很少有司机主动减速礼让行人。车流量大时,行人只能站在路中间等车辆较少时再通过路口。市民王先生说:“我就在这附近住,经过走这个地方,平常过路口都是人让车,很少有车让人。他们开得那么快,你也不能强行通过,一般都需要等上几分钟。”
就在此时,一位市民准备通过斑马线,但一辆速度很快的轿车鸣着喇叭、几乎贴着这位市民的身体通过路口。这让几位也准备通过路口的行人吓了一跳。
交通大道与六一路交叉口没有红绿灯只有斑马线,多数车辆通过路口时没有礼让行人。
3.
2.
斑马线是交通信号标志 不礼让会扣分
6月20日,记者蹲点期间仅发现了3辆车礼让斑马线。为了鼓励和奖励这些好司机,市交警支队的民警向这3位司机赠送了由“周口北方汽车维修”提供的价值500元的维修卡。
七一路交巡警大队民警赵辉说:“斑马线是交通信号标志,车辆通过斑马线时应当减速让行。”据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否则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赵辉还说:“法规的这项规定,落实起来存在困难,还需要司机自觉履行。”
只有三辆车主动礼让行人
10时10分,有行人准备通过这个路口。在交通大道上自东向西行驶的一辆牌号为豫PTA133的出租车早早减速,最后停到斑马线外等待行人通过。这辆出租车的司机李春刚被民警请到路边。李春刚表示,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就像等红绿灯一样是他的习惯。他说:“不减速的话,我怕不安全。我一般过斑马线和没有红绿灯的路口都会减速。”
20分钟后,在交通大道上自西向东行驶的牌号为豫PH2623的轿车在斑马线前停下礼让行人。据了解,这辆车的驾驶员叫王帅,商水人。被问到为什么停下来时,王帅笑着说:“考驾照时就学过,过斑马线要礼让行人,我开车3年多了,每次过斑马线都是这样做的。”
11时许,在七一路二小门前,驾驶车牌号豫P77b01车辆的司机齐先生同样因礼让行人被交警留下了姓名和车号。他的驾龄已有4年。
七一路二小门前也是没有红绿灯只有斑马线,交警为小学生“保驾护航”。
4.
近期会继续寻找“文明交通之星”
据了解,6月20日开展的“文明交通,让城市生活更美好”活动,主要目的是倡导全体交通参与者文明参与交通,减少交通陋习。“近期,我们还会多上街头寻找‘文明交通之星’,希望广大驾驶员和市民能遵守交通规则。同时,我们倡导全社会行动起来,文明出行,互相礼让。车让人,是一种尊重、更是一种文明。”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对找到的‘文明交通之星’,仍有好礼相送。” 线索提供 张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