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
□晚报记者 朱东一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周口市交警支队了解到,2014年,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总体形势稳定,重大事故起数平稳下降,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明显降低。与2013年全年相比,事故起数下降9.57%,死亡人数下降18.31%,受伤人数下降16.57%,财产损失下降2.18%。
交通事故发生有“规律”
有着多年处理交通事故经验的市交警支队的李警官告诉记者,去年我市发生的每起交通事故的背后都有一个故事,一个警示人的故事,而且事故发生的原因都有一些共同点。
统计数据显示,大部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集中在每天的6时至9时以及17时至23时这两个交通高峰期。李警官说:“在这两个时间段,很多交通参与者忙着上下班,或因有急事走路、开车打电话分心,或因有应酬酒后开车,这些行为都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出现交通事故的车辆类型从多到少依次是电动车、助力车、小型车、农用车、货车。
事故的多发地点则集中在各县市(区)的省道和县市(区)的城区主干道上。李警官分析说:“在这些路段,由于道路比较宽,驾驶员往往开车比较快,他们一旦出现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或行人突然闯红灯横穿马路,都极易造成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件件警示人
由于周口市区太清路路况较好,驾驶员车速较快,加上道路两旁人员密集,所以这条路上事故频发。
2月1日,记者走访太清路,发现路上行驶的货车和轿车速度都非常快。在太清路某汽车城附近,还能见到试驾车上路行驶,以及行人骑电动车驶入快车道的现象。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14年夏季有一天的18时许,太清路某汽车城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一名女士骑电动车在快车道上自东向西行驶,来到一个交叉路口时,该女士突然右转弯,结果与身后疾驰而来的轿车发生碰撞。车祸导致该女士伤势较重,后被拉到医院救治。交警勘察事故现场确认,该女士应负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采访中记者发现,文昌大道东段村庄比较多,一些村民交通意识淡薄,经常有横穿马路的现象,造成这里也多次发生各类交通事故。
其中,2014年9月16日15时许,一名中学生驾驶摩托车带着同学在文昌大道某路口闯红灯横穿公路行至路中央时,与一辆直行的轿车相撞。该事故造成这两名中学生一人重伤一人轻伤。
市民的6种行为易造成交通事故
统计数据显示,市民一旦出现超速行驶、超员、酒驾、逆向行驶、无证驾驶、非机动车闯入快车道等6种行为,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李警官说:“我们不难看出,交通参与者如果不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就会导致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变差,容易引发各类交通事故。”
为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长期以来,我市交警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他们对事故隐患点、段进行排查整治,针对客车、货车、校车、农用车等重点驾驶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安全出行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加大对超员、超速、酒驾、农用车载人、闯红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严管态势,确保我市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