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进入春节销售旺季,评比推荐、短信广告、抽奖式有奖销售等促销广告纷纷“围攻”消费者。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面对节日促销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警惕名目繁多的虚假促销广告。
“最具影响力十大品牌”、“最受老百姓信赖的品牌”等层出不穷的促销广告,令消费者应接不暇。工商部门提醒,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广告不得使用排序、推荐、认定。消费者购买商品应从多方面考虑,不要因为广告中的评比名次或公布的奖项影响自己选择,选购名牌产品时也应多加思量。
短信广告对于商家来说是种实惠的促销手段,但过滥的短信广告或在休息时间发送的此类信息,则颇令消费者“闹心”。工商人员介绍,节日期间短信广告可能相对集中,但消费者对此并非投诉无门。遇有垃圾短信广告骚扰,消费者可通过电话、网站、短信转发等方式,通过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或向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申诉举报。
据了解,高额有奖销售一直是商家促销的“如意棒”。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超过5000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是违法的,不要轻信类似中奖可发大财的促销广告。此外,商家并不享有对促销广告的“最终解释权”。如遇有纠纷,个别商家用“保留最终解释权”的理由打发消费者时,消费者可对此进行申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