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党取得全国执政地位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党的七大以后,中国社会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到1956年上半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从此在中国建立起来。与此同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许多重要指标已有确实把握提前完成。在这种形势下,为了加强执政党的建设, 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制定党在新形势下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共中央决定召开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全国政协礼堂隆重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共1026人,代表全国1073万党员。50多个外国共产党、工人党代表团以及国内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应邀参加大会。
大会通过了各项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一九五八——一九六二年)的建议》,选举了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大会最后选出97名中央委员、73名候补委员。
党的八大正确分析了国内形势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提出了党在今后的根本任务。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明确指出:由于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我国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几千年来的阶级剥削制度的历史已经基本上结束,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基本上建立。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为此,大会作出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必须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的重大战略决策。
在明确主要任务的基础上,八大进一步确定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即“尽可能迅速地实现国家工业化,有系统、有步骤地进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使中国具有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
八大以对新形势下国内主要矛盾的分析为基础,在经济、政治、文化、外交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决策。第一,坚持既反对保守又反对冒进,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第二,探索改进经济管理的方针政策。第三,强调扩大人民民主,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第四,明确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建设的方针任务。第五,坚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外交政策。
八大提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就是提高全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水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密切结合,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
八大把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执政党必须着力解决的历史任务。群众路线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因此,必须在全体干部和党员中反复地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
八大强调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原则,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包括党内的监督和党外的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反对个人崇拜。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八大在党和国家制度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八大以后,党在经济、政治和科学文化各个领域继续探索,并取得初步成果,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展开。
八大制定的党的路线是正确的,提出的许多新的方针和设想是富于创造精神的。当然,由于实践的时间还很短,理论上和思想上还不可能很成熟,许多新的观念和方针还不可能牢固地确立并取得深刻的共识。许多新的设想还没有付诸实施,或者没有充分付诸实施,很快又发生反复。但是,八大对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毕竟取得了初步成果,历史证明这些成果对于党的事业的发展有长远的重要意义。
(晚报记者 张洪涛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