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人认为,只要供血者和受血者的血型相同,近亲之间输血会更安全。其实,近亲输血比非亲属之间输血更危险。这是因为人体血液中存在着一种免疫活性淋巴细胞,它可引起“移植物抗宿主病”。
人体血液中存在着的免疫活性淋巴细胞,可以识别和排斥外来血液中的免疫活性淋巴细胞并使之失活。但当受血者免疫功能低下时,供血者的免疫活性淋巴细胞不但不会失活,反而会大量存活增殖,进而攻击受血者体内的细胞核组织,使受血者出现发热、皮疹、恶心、呕吐、厌食、腹泻、黄疸或便血等症状,还可引起全血细胞减少和肝、肾等多脏器功能衰竭。这就是所谓的移植物抗宿主病。此病往往发生在输血后1~4周内,治疗极为困难,病死率高达99%。移植物抗宿主病可发生于正常输血者,但大多发生在1~2级(父母与女子、特别是孪生之间)亲属间输血。因为近亲之间免疫活性淋巴细胞特别相似,在受血者免疫功能低下的情况下,外来的免疫活性淋巴细胞更不易被识别和使之失活,他们大量存活增殖后就会攻击受血者的细胞核组织,导致移植物抗宿主病。所以,除非没有合适的非亲属关系血源,否则不可进行近亲输血。如果非输近血不可,需要对血液进行辐照处理,以灭活淋巴细胞。(未完待续)
(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