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春光 (资料图片)
□晚报记者 杜欣
2014年1月30日,除夕夜,万家团圆的日子,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打破了节日的喜庆,郑春光义无反顾地冲进火海救人,但再也没有出来,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3岁。
郑春光,1990年8月10日出生于淮阳县郑集乡,2010年12月应征入伍,两年后光荣退伍。在学校,他是热心帮助同学、努力上进的好学生;在家乡,他是帮助家乡发展、懂事的好孩子;在部队,他是刻苦训练、勇夺第一的好战士。
他用自己的生命,践行了一名退伍军人在危难时刻做出的选择。他用自己23岁的年轻生命,书写了军人对社会的担当与责任。淮阳县综治委授予郑春光“见义勇为青年”荣誉称号,共青团周口市委授予郑春光“周口市见义勇为青年英雄”荣誉称号。
央视《新闻联播》评价郑春光“退伍军人郑春光以一个战士的姿态,牺牲在火场上。乡亲们向这位英雄致敬的方式,就是伸出手来……很多人在工作和生活中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让这个社会变得更温暖、和谐”。让我们从郑春光的身上追寻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足迹。
英雄离去,周口大地万分悲痛。他的故事感染着我们身边每一个人,乡亲们伸出手来帮助他完成他未了的心愿。见义勇为,无私奉献,他的精神和责任让神州大地为之动容,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他的精神激励着社会在前进的路上更加温暖、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