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窦娜)记者昨日获悉,为团结激励全市广大妇女进一步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立足本职岗位, 积极拼搏进取,甘于无私奉献,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周口崛起进程中贡献巾帼力量, 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发挥独特作用,市妇联决定评选表彰周口市“三八”红旗手100名、周口市“三八”红旗集体30名。
周口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为:年满18周岁以上的周口籍或在周口工作的女性公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 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品德高尚, 甘于奉献;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在本职工作中业绩优异,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周口崛起做出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全市脱贫攻坚、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本次评选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已经获得过周口市“三八”红旗手称号不重复授予。
周口市“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为: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 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团结奋斗, 甘于奉献;在界别战线和行业领域中工作业绩突出, 具有先进示范带动作用,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周口崛起做出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全市脱贫攻坚、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市妇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评选专门拿出了“三八”红旗手名额面向社会征集,凡是符合条件的女性公民均可以通过个人自荐、他荐,或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推荐的形式参与评选。
线索提供 姜晓光 刘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