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晓霞
近年来,我市制定了《关于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农村发展党员必须实行“两推一票制”,这一举措也是全省发展农村党员工作中的一种创新。所谓“两推”,即党员和群众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党员发展对象;“一票”,即全体党员投票表决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在实践中,我们有这样几点思考。
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后继乏人问题,需要开辟新途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青年大量外出就业,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人视野受到一些影响,可供选择的人员减少,因而在一些村出现了党员年龄老化、入党以纯务农人员为主的现象。面对这种情况,既不能僵化地按照老办法发展党员,又不能降低标准拉人入党凑数,这就需要用新思路、新办法解决老问题。“两推一票制”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有益探索。首先,它改变了推选方式。过去是村级党组织少数几个人绞尽脑汁寻找可以培养的人员,现在是村党组织、党员、群众一起推荐,大大拓宽了选人视野,一大批过去没有发现的、有潜力的人被充分挖掘出来,逐步纳入了党员发展的范围,切实扩大了党员后备力量。其次,它改变了培养办法。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制规定了定期培训的时间,明确了培养教育考察内容,丰富了学习管理方式,注重入党积极分子的个人需求,建立了困难救助、结对帮扶、党员培训、谈心谈话等一系列党内激励、关爱、帮扶新机制,加强了思想沟通和交流,提高了积极分子整体素质。现在,我们长期保持了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其中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又包括青年致富带头人、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者,人员构成更加丰富、更加多元化,全县党员队伍的分布和年龄、文化结构逐步趋向合理。
发展党员工作要引导群众参与,尊重群众意愿。发展党员工作不但是践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需要,同时也是党深入发动群众、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发展党员工作要相信和依靠群众,打消群众参与会影响党员发展效率的顾虑。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群众了解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明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激发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要设计好群众参与的载体,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实行全程公示,进一步增加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使发展党员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可,也使党在农村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得到增强。
发展党员要突出党员的主体地位,确保党员民主权利。要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真正集中全体党员的真实意愿,就必须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改进发展党员的表决方式,让全体党员不受干扰地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充分行使发展党员的最终决定权。要通过实行票决制,改变党员参加表决应付了事的心态,保障普通党员在发展党员工作的权利,提高党员主动参与党务工作的自觉性。同时,要通过专题教育,引导党员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克服票决中的“人情票” 、“关系票”和“私怨票”等,增强广大党员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合格人才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
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要用刚性制度来约束。加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要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党组织共同负责体系,把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要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基层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的任期目标责任制中,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对基层党组织书记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不抓发展党员工作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责任机制。这其中,要重点明确村级党组织的直接责任,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每个行政村每年至少发展1名新党员,对无特殊情况一年不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要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没有发展党员的农村党支部要进行组织调整。通过严格落实“两推一票制”,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开展,使党组织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使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作者为中共西华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